辖区医疗机构:
现接到市药品监督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肝素钠专项检查的通知》,按通知要求,请各医疗机构加强对肝素钠注射液的管理和临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监测,严格审核进药渠道。发现可疑不良事件及时向药监分局和区卫生局报告,发现不良反应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要求上报。
联系人:张杰 联系电话:88708491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石景山分局